為什么勞務派遣難以轉向業務外包,勞務派遣與業務外包雖然有很多相似之處,比如:均無須與勞動者直接建立勞動關系;再比如:均可以規避了對用工編制、工資總額的控制。然而,勞務派遣要轉向業務外包,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困難。
1.用工單位的原因。業務外包雖然有助于企業專注核心業務,形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然而,業務外包不可避免帶來了如下風險與問題。一是產品和服務質量監管難度加大,缺乏過程管理;二是保障員工工作熱情、職業道德、敬業精神的難度加大;三是知識產權控制與占用的難度加大,特別是研究與開發之類的業務外包;四對外包企業選擇與控制的難度大,過度依賴將喪失自主權;五是業務外包的適用范圍相對受到限制,業務越復雜、業務越核心、資產專用性程度越高,企業就越不可能實施外包。
2.勞務派遣單位的原因。勞務派遣,在當前的實踐中往往僅表現為簽訂有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的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僅承擔勞動者的工資發放、社會保險繳納事項。轉向業務外包,對勞務派遣單位來說,將不再簡單是簽合同、發工資、繳保險的問題,而是將介入到勞動的過程管理以及最終產品服務的質量控制中。這對當前實踐中的大多數勞務派遣單位來說,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一是缺乏相應行業和產品服務生產的管理經驗,僅能專注于某些行業或某些業務;二是缺乏承接業務外包所需要的生產資料、生產工具及相應的資本投入,沒有資金投入與占有的支撐;三是缺乏從事業務外包的資質,業務領域受到限制。
3.稅務安排的原因。在勞務派遣用工下,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交易的標的可以簡單地表述為“人工成本+管理服務費”。其營業稅僅以勞務派遣單位向用工單位收取的管理服務費為營業額進行征繳。然而,仍然只有管理服務費構成外包單位的盈利??上攵?,當前的管理服務費無法支撐勞務派遣單位將勞務派遣用工轉向業務外包。
因此,絕大多數勞務派遣用工無法轉向業務外包,除非是以業務外包之名行勞務派遣之實的虛假外包。在勞動法律規定下,只要發包單位介入到所外包服務或產品的產出過程,實施對勞動者的管理控制權,就無法與勞務派遣作一個徹底的切割———要不就是發包單位成為了勞務派遣單位,向外包單位派遣承擔管理控制權的勞動者,外包單位成為了用工單位;要不就是以業務外包之名,行勞務派遣之實的“真派遣、假外包”。
規制“假外包”可采取四大舉措應對加強勞務派遣用工的規制,提高勞務派遣用工的成本,必將打破當前企業與市場的平衡、企業內部用工方式的平衡??梢灶A計勞務派遣用工的變化:部分勞務派遣用工仍然得以保留,部分勞務派遣用工將轉化為直接用工,部分勞務派遣用工將轉向業務外包。
勞務派遣用工規模的減少,特別是勞務派遣用工轉向直接用工,應該說規制的效果得到了實現。即便是勞務派遣用工沒有轉向直接用工,而是轉向了業務外包.只要是真正的業務外包,顯然也是可以接受的。在勞務派遣用工下,有勞務派遣單位,又有用工單位,雖然勞動關系與用工實現了分離,使勞動者從直接用工的“一等職員”變成了勞務派遣的“二等職員”,但發生爭議后的責任由直接用工的用工單位和派遣勞務的勞務派遣單位共同承擔,用工單位無法徹底逃避責任。然而對勞動者來說,在虛假的業務外包下,原來作為用工單位的發包單位不僅規避了用工編制、工資總額控制等,而且逃避了發生爭議或侵害勞動者權益后的連帶責任,將只有原來作為勞務派遣單位的外包單位承擔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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